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杰辉受贿案一审宣判 | 来源:未知 点击数:次 更新时间:2020-07-12 18:21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7月10日电(扶婧颖)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10日上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杰辉受贿案,对被告人张杰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六百万元;对张杰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审理查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杰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张杰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 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减轻处罚。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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